4》.,6 数字线划【图测绘
】
4.6.1】 采用《全野外方法》布设像片控》制点:成图时内定向—、,相对:定向和绝对定向应符!。合本规范第》。4.5.《3条、第《。4.5.4条和【第4.5《.8条的规定
!
4.6—.2 采用空中】三角测量方法加密】像片控?制点成图时应—根据空?。中三角测量成果【直接将定向模型导】入测:图系统并《应,自动完成内定向、相!对定向和绝对定向】
?
4.》6.3?。 绝对定向完成后!应对像片控制—点进行量《测检查平面》较差不应大于mp】高程较?差,不应大?于mh
】
,4.6.4 — 地形?图要:素,应分层表示同一工程!的分层方法和—图层命名《宜采用统一格式
】
4.6.!5 数字》摄影每个像对测图】范围:距离影像边》缘不应小于》1mm胶片数字【化影像每个像对的测!图范围不应超出图】上定向点连线外4】。0mm并距离影【像边缘不应小—于10mm超出定】。。向点连线10mm】以外的陆地部分【应采用工《程,测量方法补测
!
4.》6,.6: 地物《的类别、属性应以调!。绘片为准位》置、形状应以立体模!型为准?切,准地物?轮廓线?的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
】
,
4.6.7— , 测绘依比例尺表示!地物时测标中心应】切准轮廓线或拐角测!点连线测绘》不依比?例尺表?示,地物时测《标中心应切准其【相应:的,定位点?或,定,位线测?绘独立地物依比例】尺表示时《应实测?外廓填绘符》号;不依比例尺表】示时应表示》其定位点《或,定位线
!4.6.8》 地貌宜用等【高线表示地貌测【绘时宜先《测注:高程:点对:地形特征点应测注】高,程其数量在图—上0.01》m2:。。范围内不应少于1】0个点
】
4:.6.9 》 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主【。要设施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城镇建筑区》可根据测图》比例尺或用图需要】对测绘内容》和取舍范围》加以综合临时性【。。建筑物可不测—绘
—
2 【 ,建筑物测绘》。应在立?体,模型下测绘》并以影像为准—当,用户要求以墙脚为】准时可在《地形图编辑》时进行屋檐改正【
》。
, 3 当建!(构:)筑物轮廓》凸凹部分在15【00比例尺》图上小于《1mm或在其—。他比例尺图上—小于:0.5?。mm时可用直线连接!
》
4 房!。屋,、街:巷的测量对》于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应分别测绘;】对于12《000比例》尺地形图宽度小【于1m的小巷可【合并测绘;对于【15000比例尺地!形图连片的小巷和】院落:可合并测绘》
《
5【 街区凸凹部分】的取舍可《根据用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
》 ?。6 地下建(构】)筑物可只》测量其出入口—和地面通风口—的位置和高程
】
《4.6?.10 《。 交通与附属设【施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双线:。道路与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建筑!物的:边线重合时可—以建筑物《边,线代替道《路边线道路》边线与建筑物的【接,头处应间隔》0.:2,mm:
】 , 2 铁路与道】路水平相《交时铁路符号应连续!绘制道路符号应在相!交处间隔0.2m】m,绘制;不在同一水】平面相?交时道路的交—叉处应绘《制,桥涵符号
】。。。
3【 道路路堤—(,堑)应分别绘—出路边线与》堤(堑?)边线路边线—与堤(堑)边—线重合时可将堤【。(,堑)边线移动0.2!mm绘制
—
】。4 ?当测绘12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时可舍去密集区!域的附?属设施小路可选【择表示?
,
》。4.6.11 】。。管线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城—镇,建筑区内的电力【线、通信线》。可不连线但应—绘出:连线方向;
】
,
2 】 ,同一杆架上有多种】线路时应表示其【中的:主,要线路;《
》。
? 3 架空的、!地面上的有管堤【的,管线应测绘当架【。空管线?支架密集时可取舍
!。
》4.6.1》2 水系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河流遇》桥,梁、水坝《、水闸?等,应断开表示;—
《
2【 水涯线》与陡坎重合》时可用陡《坎边线代《替水涯?线水涯线与斜坡脚】重合时?应在坡脚《绘制水涯线;
!
》 3 水—渠应测注渠顶高【程堤、坝《应测注顶《部及坡脚高程;【
:。
》 4 —当河:沟、水渠《在地:形图上?的宽度小《于,1mm时宜用单线表!不
—
4.?。6.13 境【界,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国界线的》绘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的有关规定;!
,
?
? :。 2: 境?界线:。的转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上绘出《点,或曲:折线
?
?
4.6》.14 地貌【。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植》被覆盖区宜切准地】面测绘等高线当只】能沿植被表》面切准时应》进行植?被,。高度改正;
】
,
2 】 崩:塌残蚀?地貌、坡《。、坎和其他地貌【可用相应《符号表示;
】
《 ?3 山顶、—鞍部、凹地、山脊】、,谷底及倾斜变换处应!测注高程点露—岩、独立石应注记】高程或比高;
!
4 !。 土堆、堤、坎、】坑,等应注?记高程或比高
!
:
4.6.1—5, 植被的》测绘应按其经—济价值和面积大小】取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农业用?地的测绘应》按,稻田、旱地》。、菜地?、,经济作物地等进行区!分并应配《置相应符号;
【
【 2 地类界】与线状地物重合时】可只绘线状地—物符号;《
:。。。
《 ? ,3 梯田坎的坡】面投影宽度在地形】图上:大于2mm时应实】测坡脚;小于2mm!时可量注比》高,当两坎间距在—150?0比例尺地形图上小!于10mm》在其他?比例尺地《形图上?小于5mm或坎高】小于等高距》的1/2时可取【舍
4】.6:.16 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的坐标】值应按本规范第4.!7.4?条的规定进行量【测
【4,.6.17》。。 各等《级,测量控制点应依据其!。数值:和图式符号绘示【在数:字线:划,图上并?应标出类型、—等级和名称
】
4.6.1】8 ?数字线划图上各种】名称的?注记应采用》现,。有的法?定名称
》
:
:4.:6.1?9 : 像对之间应在测图!过程中进行》图形接边和》。属性接边像对间【地物接边差和等高线!。接边差不应大—于本规范第3.3.!4条规定值的2倍】接边处地物》的属:性应:根据外业调绘—内容注明同名—地物:属性应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