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航摄影像获取
【
》
4?.2.1 航【空摄影可采用数字】航,空摄影?或胶片航空摄影方】法胶片摄影获—得,的负:。片应采用扫描方法转!化为数字化影—像
《
4.2.2 ! 航空摄影前—应根据工程特点【。与要求制定摄影【技术方案
!
4.2.》3 航摄仪的【。选择:应根据?摄区地形条》件和:成图:精,度要求确定各类航摄!仪的基本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数字航摄】仪的基本性》能应符合表》4.2.《3,-1的规定;—
表【4.2.3》-,1 数字航—摄仪的基本性—能
:
,
—
】2 低空数字航】摄像机的基本性能应!符合:表4.2.3-【2的规?定;
《
《表4.2.》。3-2 低—空数字航摄》像,机的基?本性能
】
》
》 3 胶片航摄仪!和胶片的基本性【能应:符合表4.2.3】-3的规《定
:
》表4.?2,.3:-3 胶片航【摄,仪和胶片的基本性能!
—
4.2!.4 数字航摄仪!或低空?。数字摄影《相机需?要在检校场检校时】可在就近的同类【型检校场进行;需】要在摄区检校时检校!场的布?设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4【.2.5 》 航空摄《影宜加载《POS系统P—OS系统的基—。本性能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
表4.2.5【 ?POS系统》的基本性《能
】
4—.,2.6 用—于扫描?航片的扫描仪—的基本性《能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 《 ,扫描仪的基本性【能,
!
?4.2.7》 航空摄》影的成图比例尺与】影像地面分辨率【及相对航高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数字》摄影的成图比例尺】与影像地面分辨率及!基高比的《。关系宜符合表—4.2.7-1【的规定;
】
表4.2.7】。-,1 数字摄—影的:。成图:比例尺与影像地面分!。辨率及基高比的关系!
》
:
,
《 : 注航摄仪—基高比宜按》b/f估《算b:为影像基线f为航】摄仪主距
—
—。 2 胶片摄影!的摄影?比例尺和相》对航高的选择宜【符合表4.2.【7-2的规》定
:
》表4:.2.7《-2 胶片—摄影:的摄影比例尺和【相对航高
!
:
,
《4.:2.8 航飞季节!和航飞时间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避免或减少》地表积?雪、云雾、洪水、】扬沙等对影》像数据获《取的影响;
!
,
: 2 航摄时!间应:根据:摄区的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按表4.《2.8确定
】
表《4.2?.8 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
》
—
: ? 注在一般地区【的高山地撮》影时间宜选择在【当地正午前后1h内!
:
4.2【.9 航空摄影】前宜布设地面—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地面标志的位置应】根据飞行航》线和像片《。控制点的布设方【案确定宜利用已【有的控制点
!
》 ,2 地面标志【点的布置应》易于判读、便于联】测
?
】3 地面目标较】多的地?区宜采用圆形标志;!。地面目标不易—寻找时宜采用—三翼:标志或十字形—标志
?
《
: 4 城【镇建筑区《、工业厂《。区和隐蔽区》地面:标,志的对空视》角不应小《于45°
》
,
,。
【5 地面标志的】颜色:应根据敷设处地【物光谱的特》性选定应使其与周】围地:物,或地面具有较大的】反差
! 6 地面标!志的:材料应因地制宜并】应,根据色调、》价格、携带方便【、附着力强等因【素,确定:。
】。 :7 地面》标志的形《状和尺寸宜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选?用
4.!2.1?0 采用PO【S辅:助摄影时GNSS】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基准站应设在视野!开阔且高度》角在15°》以上范围内无障碍】物的地方点位附【近,不应有强烈》干扰接收卫星信【号的干扰源或强【烈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体
!
,
,
2【 设置基准—站的控制点其平【面和高?程的测量精度等级不!应低于四《等
! 3 基准【站应分布在测区周】围且不少于3—个相:邻站间距离对于工业!厂区不宜大于10k!m对于城镇建筑区不!宜大于15km【对于其?他区:域,不宜大于30k【m
】 4 基准】站,应满足摄影开—始航线、结束航线及!不同航线的I—MU初始化需求
!
?
5 【 机载GN》SS:观测数据的采样间隔!应与基准站同步【采,样间隔宜小于—1s
《
,
》 , ,。6 : 数:。据处理应采用基于载!波相:位的高精度动态差】分或精密单点定【位,技术
【
4.?2.11《 :采,用P:OS辅?助摄影时对于—同一摄影航线IMU!的观测时间不应【大于15mi—。n,
,
,
4.—2.12 —航摄飞行《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航摄影像的航】。向倾角不宜大于2°!个别航向倾角最【大不应超过4—°采用轻型》。飞行器、无人飞【行器摄影时航向【倾角最大不应超过】8,°,
! ,2 航摄的旋【偏角不应大于表【4.2.1》2的规定
!
表4?.2.12 航】摄的:旋偏角
】
《
,
注1】。。 摄影《相对:航高小于700m】时个别像片的旋偏角!可放宽至《1.2倍;
【
,
》 ? : 2 《同一航线内》达到或接近最大旋】偏角的像片》不,。得连续超过3片;】
】。 ,。 3 】低空摄影时像片的】旋偏角可放宽至1】.5倍;
!
!4 像片》倾角和像《。片旋偏角不》应同时达到最大值】
】 3 航—线弯曲度《不应大于3%—
《
4 】 同一航线上相邻】影像的航高差—不应大?于20m同一航线】上影像的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应大于?30m摄《影分区?。内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50m当航高大】于1000m时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设计:航高的5%
【
》 5 影【像航向?重叠宜为60—%且不应小于53】%影像旁《向重叠数字摄影宜】为25%且不—应小:。于,5%;低空数字【摄影可?为15?%~6?0%:;胶片摄影宜为【30%且不》应小于15》%摄:影区内?不应:有绝对漏洞
!
》。 6 分区摄【影的组?。。合范围应覆盖整个】成图区域各分区【之,间,应,。无覆盖漏洞沿—航,线方向的《纵向覆盖航》。带两端应各》超出分?区范围一条》基线以上与》。航,线方向垂直》的横向覆盖应重【叠,一,条航:带航迹线《。偏移应小于像幅的1!0%
?
:
7】 当摄影区域出】现大面积航摄—漏,洞,时应补充摄影漏【洞补摄宜采用—与原摄?影同:。类型的航摄》仪覆:盖范:围应超出漏洞外【。一条:。基线以上《
4【。.2.13 【摄影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采用数字摄影时!航摄影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数字影像应】无歪曲像差;
】
?
】 2)?黑白影像辐射分辨率!不应小于8bi【t影像反差应适【中,、清晰?。层次应丰富》;
?
《 《 ,。 3《)彩色影像》辐射:分辨率?不应小于《12bi《t饱和?度等级不应小于【10级相邻像片之间!的色调应《基本一致
】
2 】 当采用胶片摄【影时航摄影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用《目视法检查负片时应!影像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正常可辨》认与摄影比例尺相适!应的:细小地物的影—。像;
《
?
】 ,2)光学《框标的影像应清【晰、齐全其》密度应与像幅内地】面上大部分》明亮地物影像的密】度一致;《
?
?。 , 《 3《)航摄负片不应有明!显的划痕、静电斑痕!、脱胶?、砂粒?。等,缺陷;
】。
《 《 4)航摄负—片的不均匀变形不】应大于3/1000!0
?。
4.2.】14 ? 胶片摄影负片的】扫描数字《。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扫描》不应使用有图—像损:伤,、,。几何变?形、:亮度灰暗的负—片;
《
:。
,
2 同!一卷胶?卷宜使用同一台专】。业扫描仪进》行数字化;》
?
》。 :3 影像应采【用非压缩《T,IFF文件》格式扫描分辨率不】应,大于:21μm
》
》4.2.15 】航摄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航【摄仪及相《关航摄设备的—检定资料;
】
? 2 — 数字摄影的—影像数据或胶—片摄影?的负:片、数字化影像;
!
,
《 3 【摄区范?。围图、分区划分图、!。航线分布图、—影像索引图》;
》
《 4 》基准点数据、—。摄站数据《、像片姿态》。参数等辅《助航摄资料;
!
— ,5 :。 航摄技术》报告;
《
?
6【 ,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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