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航空摄影—测量
】
4》.1 《。一般规定
!
4.1—.1 ? 本章适用于采用数!字航摄?影像:。或胶片数字化影像】通过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测绘一《般,地区1500~15!00:0数字线划》图、城镇建筑区15!00~12000】数字:线划:图,、工业厂区》。1500~》11000数字现状!图的航空摄影测【量工作
【
:4.1?.2 轻型飞行器!、,无,人飞:行器:或其他飞《行器可用于一—般地:区的低空数字—摄影:飞行器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1.3 低空!。数字摄影《。。时应制定飞行器失】控的应急预案—并应能?针对:应急事件《立即启动
!。
4.?1.:4 使用》的飞行器应性能稳定!、操作安全
【
4.1.5! 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中应统一定义工!程项目名《称、测区名》称、:文件名?命名规则和》共用数据文件
】
,。
4.1—.6 航空摄【影测量可提供—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等成【果
【4.:1.7 当采用摄!影测:量方法测定》的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高程不能满足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时应采用工程测】量,方法进行《。补充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