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建设用地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途管制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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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并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等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时序》、地块、用途等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
》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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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二)国》有土地租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 第十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等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除依》法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外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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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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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
第二十!。一条 ?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不晚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第二十二条 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未利用地应》当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
! 建设》项目: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未利【用地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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