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33-2022 建标库

4  车辆

4.1  一般规定

4.1.1  本条规定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采用不燃材料或低烟、无卤的阻燃材料,是保证车辆安全的基本要求。

4.1.2  本条强调的是车辆耐振、抗冲击能力,同时规定车辆采取减振措施的要求,其目的一是改善乘客的乘坐舒适度,二是减少对环境的有害影响。

4.1.3  按照环保的要求,规定了车辆要采取降噪隔噪的措施,来降低车辆的噪声,降低噪声对环境及乘客的有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