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36-2022 建标库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0.1  本条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基本原则。系统选型、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持续喷水时间等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合理的系统选型是系统发挥灭火、控火、防火分隔和防护冷却作用的基础,喷水强度、作用面积、持续喷水时间等是系统实现上述防护目标的关键指标。这些参数的确定应充分考虑防护对象的火灾特性、火灾危险等级、室内净高、储物高度、室内环境等因素对系统正常运行和正常发挥功能的影响。

4.0.2  本条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型的基本要求。根据系统的结构组成和技术特点不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分为多种形式,以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和保护对象。只有在符合适用范围的情况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才能够实现对这些场所和保护对象初起火灾的有效防控,以达到相应的控火和抑火目标。

4.0.3  本条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关键技术参数确定的基本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防护目标是控制和扑救建筑的初起火灾、对建筑分隔设施实施防护冷却或防火分隔。喷水强度是单位时间单位面积上的有效喷水量,作用面积则体现系统的最大保护能力,系统应基于上述防护目标确定所需关键参数。

4.0.4  本条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于不同防护目标时的持续喷水时间。持续喷水时间表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运行能力,以确保系统在启动后和设计防护时间内处于持续工作状态。系统防护目标不同,所需持续喷水时间不同。用于灭火时,在规定的持续喷水时间下应保证对初起火灾的有效控制;用于防护冷却和防火分隔时,在规定的持续喷水时间下应满足所需冷却和隔热要求。

4.0.5  本条规定了洒水喷头的基本设置要求。洒水喷头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实现相应防护目标的关键环节,是衡量系统灭火、控火、防护冷却或防火分隔能力的直接载体。洒水喷头在选用、布置和水力计算时,应结合设置场所和保护对象的特点确定,确保喷头对初起火灾的反应能力和正常的洒水分布状态,保证喷头在启动后能对保护对象实施全覆盖保护。

4.0.6  本条规定了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基本设置要求。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是测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功能的重要手段,用于检查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准工作状态。末端试水装置可以通过模拟喷头的开启情况检验系统的工作状态,测试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充水时间等,需要设置在系统供水管网的水力计算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并应能直观显示所在位置处的压力。试水阀的作用是检测本楼层、防火分区的配水管网内是否有水,可根据排水设施的位置确定试水阀的安装位置。

4.0.7  本条规定是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持续供水能力的关键技术措施之一。供水管网和报警阀进出口部位设置的控制阀既是系统的检修阀,也是供水的控制阀,对于保障系统正常供水非常关键,无论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还是运行状态,均必须确保这些阀门处于常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