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防!烟与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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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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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防烟、排烟系统】应满足控制建设【工程内?火灾烟气的蔓延【、,保,。障,人员安?全疏散、《有,利于消防《救,。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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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 防烟、排烟系【统应具有保》证系统正常工作的技!术,措施系统中》的管道、阀门和【组件的性能应满【足其在加压送风或排!烟过程中正常—使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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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机械排?烟管道均应采用不】燃性材料且管道的】内表面应《光,滑管:道的密?闭,性能应?满足火灾《时加压送《风或排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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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 加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的公【称风量在计算—风压条件《下不应小于计算所需!风量:。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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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应具有现场手!动,启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和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的功能当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加压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当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相应的》排烟:风,机、补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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