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防烟与【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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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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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防烟、排《烟系统应满足控【。制建:设工:程内火灾《烟气的?蔓延、保《障人员安全疏散【、有利于消防—救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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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 防烟、《排烟系统《应具有保证》系统正常《工作的技术》措施:系统:中的管?。道、阀门《和组件的性能—应,满足其?。。在,加压:送,风或排烟过程中正】常使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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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机械—排烟管道均应—采用不燃性材料且管!。道,的内表面应光滑【。管道的密闭性能应】满足火灾时加压送风!或排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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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加】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的,公称风量在计算【风压条件下不—应小于计算》。所,需风:量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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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应具有?现场手动启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和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的功能当【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加压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当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相?应的排烟《风机、补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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