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31-2022 建标库

6.4  顶棚、吊顶

6.4.1  本条对建筑顶棚功能、性能提出安全性要求,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

6.4.2  本条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明确重量大于3kg的重物(指灯具、吊扇以及大型装饰物等)不能安装在吊顶系统的龙骨上,龙骨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固定吊顶的饰面材料,如把电扇和大型吊灯固定在龙骨上,会造成吊顶破坏或设备脱落伤人事故。

6.4.4  本条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

    因空间网架或钢屋架等金属主体结构在安装完成后再焊接吊杆会破坏结构的原有应力,导致安全性下降。为了保证吊顶工程的使用安全,故禁止吊顶吊挂系统直接焊接在钢结构上。且吊杆、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与主体钢结构的连接方式必须经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6.4.5  本条是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全覆盖”的相关条文,对内部设有管线的吊顶提出预留检修空间或其他措施。

6.4.6  本条是吊顶面板采用玻璃时的安全措施要求。

6.4.7  本条是关于设置永久马道的安全措施。

6.4.8  本条是吊顶系统吊挂的安全要求。明确吊顶系统不可直接吊挂在吊顶内的设备管线或设施上,应直接吊挂于主体结构上。

6.4.9  本条是对潮湿房间吊顶的性能和构造要求。

6.4.10  本条是对室外吊顶有关安全的控制性要求。室外吊顶与室内相比,对其抗风揭、材料耐久性能等有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