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筑!面积与高度》
!
3.1 建筑】面积:
【
3.1.1— 建筑面》积应按建筑每个自然!层楼(地)》面处: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3.?1.2 》总建筑面《积应按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应分别计算【
3【.1.3 —室外设计地坪以上】的建:筑空:。间,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室外】设计地坪以》下的建筑空间—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地下建筑面积【
:
3.1【.4 永久性【结构的建筑空间【有永久性《顶盖、结构层—。高或斜面结构板顶】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按下列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
,
《 1 有围护!结构、封闭》围合的?建筑空间《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 2: 无围护结构【、以柱围《合或部分《围护结构与柱共【同围合不封》闭,。的建筑空间应按其】柱或: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3 无围护结构】、单排柱或独立【柱、不封闭的建筑】。空间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
4 】 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无柱、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不封闭的建筑空【间应按?其,。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1.5 —阳台建筑面积应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当阳台封》闭时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3.1?.6 下列空间与!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 1:。 结构层高或斜】面结构板顶高—度小于2.2—0m的建《筑空间;
—。
,
》 ,。 2 《无顶盖?的建筑空《间;
【
》3 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构?(配)件;
—
,
— 4 《 建:筑出挑部分的—下部空间;
】
5】 建筑物中用作】城市街巷通行的公共!交通空?间;
【
, 6 独】立,于建:筑物:之外的各类构—。筑物
》
3.1.7 ! 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应按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
3.?1.8 》功,能单元?。使用面?积应按功《能单元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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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9 功能单元建!筑面积应按》功能:单,元使用面《积、功能单元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功能?单,元内阳台面积—之,和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