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2  【。基本规定 —。 , 》 2?.1  功》能要求? 2!.1.?1  民用》建筑建设应遵—循安全?、卫生、健康、舒适!的原则为人们—的,生活、工作、交【流等社?。会活动提供》。合理的使用空间【使用空间《。应,满足人?体工学的《。基本尺?度要:求 》 2.1.2 】 民用建《筑选址应满足—安全:要求 【 2.1.3 【 居住建筑应保障居!住者生活《安全及私密性并应】满足采光、》通,风和隔声等方面【的要求 — 2.1.4 ! 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及社会民生】服务等?公共建筑除应—满足:各类活动所需空【间及使用需求—外还应?满,足交通、人员集散的!要求 2!.1:.5  当民用建筑!存在不同《功能场所组合的情况!时除应满足上述【条款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各功【能场所不应降低其他!功能场所《的基本安全、卫【生标准; ! ,    2  当产!生污染、辐射的功能!场所与其他功能场所!组合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   3《  当不同安全等级!的功能场所组合时】应采取确保各—功能场所使用安【全的相应措施 ! 2.1.6 ! 民用建筑》应配置满足基本使】用功能需要的设备设!施 : 2.1.!7, ,。 民用建筑应设【置相应?的安全及导》向标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