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20-2009 建标库

6.2  尾渣库防洪

6.2.1  尾渣库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洪设施。

6.2.2  尾渣库运用洪水标准应根据尾渣库所确定的等别确定,应分为设计洪水重现期和校核洪水重现期。洪水标准应按本规范表3.0.4确定。

6.2.3  尾渣库暴雨洪水的降雨历时宜用24h计算。

6.2.4  尾渣库周围宜设截洪沟,洪水标准宜为设计洪水重现期20a。

6.2.5  顶面坡向库外的上游法尾渣坝,宜在其下游适当地点设置拦渣坝(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