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582-2010 建标库

7  照明节能措施

7.0.1  照明标准值应根据照明场地的使用功能,视觉作业的识别对象尺寸大小,并按本标准第5章有关规定合理选定。

7.0.2  作业场地的照明方式应选择合理。

7.0.3  光源及镇流器应选用高效、长寿命的产品,其能效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能效标准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7.0.4  照明灯具应选用高效率的灯具及性能稳定的附件。

7.0.5  照明计量应按使用单位分别设置配电线路,并分户装设电能表。

7.0.6  照明控制应选择合理的控制方式,采用可靠度高的控制设备。按使用条件宜采用分区、分组的集中控制,有条件时宜采用自动控制方式。

7.0.7  有条件时,照明设备宜采用变功率镇流器、调压器。

7.0.8  在有条件的场地,可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7.0.9  有顶棚的大面积作业场所宜利用顶部天然采光。

7.0.10  照明管理应建立切实有效的维护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