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照明光源及其】附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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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选择光—源时在满足显—色性、启动》时间等要《求条件下《应,根据光?源,、灯具及镇流器【等的效率、》寿命和价格》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确定
》
3》.,2.2 《 照明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选择光源
】
— 1 应选用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灯及其他新【型高效照明》光源;
—
2 ! 不宜采用荧光【高压汞?灯不应采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
》
3 不!应采用普通照明【用白炽灯《
3【.2.3 》 应急照明》应选用快速点燃的光!。源,
3【.2.4 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识】别颜:色要求?和场地特点选用相应!显色指数的光源
】
》3.:2,.5 照明设计】时应按以下规定选择!镇流器
】
1— 直管形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
《。 2 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功率较小者—可配用?电子镇?流器:;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地宜?配用恒功率》镇流器
【
3.2》。。.6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与光源—的安装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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