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GB5135.7-2018 建标库

6  要求

6.1  外观标志

    6.1.1  水流指示器表面应平整光洁,无加工缺陷及碰伤划痕,涂层应均匀。

    6.1.2  水流指示器应在外表面设有耐久性标志铭牌,标志内容应清晰且符合9.1的规定。

6.2  规格

    水流指示器公称直径系列为25mm,32mm,40mm,50mm,65mm,80mm,100mm,125mm,150mm,200mm。

6.3  额定工作压力

    水流指示器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应低于1.2MPa。

6.4  连接

    6.4.1  水流指示器采用法兰连接方式时,法兰连接尺寸、法兰密封面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7241.6或GB/T9112的规定。

    6.4.2  水流指示器采用沟槽连接方式时,沟槽尺寸应符合GB5135.11的规定。

    6.4.3  水流指示器采用螺纹连接方式时,连接螺纹应符合GB/T7306的规定。

6.5  叶片

    6.5.1  水流指示器采用金属材料作为叶片时,叶片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奥氏体不锈钢的材料。

    6.5.2  水流指示器采用聚乙烯材料作为叶片时,叶片应按7.3.2进行试验,试验后叶片应无开裂等损坏。

    6.5.3  水流指示器叶片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叶片弯曲试验,试验后叶片应无断裂、永久性变形等损坏。

6.6  密封组件

    用于水压密封的密封组件,按7.3.1规定的方法进行温水老化试验,试验后试样应无粘结、龟裂等影响正常工作的现象,水流指示器的耐水压性能应符合6.15的规定。

6.7  信号输出部件

    信号输出部件应设有接线端子或输出引线,端子标识应明显,引线应用颜色区分。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触点接触电阻试验,信号输出部件的触点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1Ω。

6.8  灵敏度

    按7.5规定的方法进行灵敏度试验,水流指示器应满足下列要求:

    a)流量小于或等于15.0L/min时,应无报警信号输出;

    b)输出报警信号时,流量应大于15.0L/min且小于或等于37.5L/min;

    c)流量大于或等于37.5L/min时,应输出报警信号,且报警信号随流量的增加应无变化;

    d)复位时间不应大于5s。

6.9  工作循环

    按7.6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循环试验,水流指示器应动作灵敏、复位迅速,无零部件松动损坏,工作循环试验后,灵敏度应符合6.8的规定。

6.10  延时功能

    具有延时功能的水流指示器,延迟时间应可调,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延时功能试验,初始设置的延迟时间应在2s~90s范围内。

6.11  抗外力冲击性能

    按7.8规定的方法进行外力冲击试验,试验后应无妨碍水流指示器动作的零部件松动损坏,灵敏度应符合6.8的规定。

6.12  耐水冲击性能

    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冲击试验,试验过程中水流指示器应无零部件松动损坏,受水冲击后应能正常复位,试验后灵敏度应符合6.8规定。

6.13  水力摩阻损失

    按7.10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力摩阻试验,水力摩阻损失不应大于0.02MPa。

6.14  过载性能

    按7.11规定的方法进行过载试验,信号输出部件应无过热烧毁、坑点或触点粘合等损坏。

6.15  耐水压性能

    按7.12规定的方法进行耐水压试验,水流指示器应无渗漏、破裂、永久变形等损坏。

6.16  机械强度

    马鞍式水流指示器按7.13规定的方法进行机械强度试验,本体应无断裂、永久变形等损坏。

6.17  耐电压能力及绝缘电阻

    6.17.1  水流指示器按7.1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电压试验,下列部件之间不应被击穿:

        a)接线端子和外壳之间;

        b)在不同电压和不同频率下工作的电路活动部件之间。

    6.17.2  水流指示器按7.1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绝缘电阻试验,下列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a)触点断开时,同极进线与出线之间;

        b)触点闭合时,不同极的带电部件之间,触点与线圈及控制电路之间;

        c)各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

6.18  耐腐蚀性能

    按7.15规定的方法进行腐蚀试验,试验后应无影响水流指示器动作的腐蚀损坏,灵敏度应符合6.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