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露天矿破碎站
11.1 结构布置
11.1.1 本标准的规定仅限于露天矿固定式(使用时间10年以上)及半固定式(使用时间5年左右)破碎站,破碎站挡墙平面与竖向应根据露天运输与工艺专业要求布置,根据破碎设备的布置有直立挡墙、斜坡挡墙形式,卸料台位设计有1台位、2台位及3台位平台等型式,见图15。
11.1.2~11.1.6 露天矿破碎站平台挡墙及边坡的结构型式选择,应根据露天运输及机械工艺要求、场地地形、场地布置、地质条件及抗震设防烈度等情况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或直接利用岩体及加固复合体结构、土体处理结构。
我国的露天矿设计规模均较大,要求的破碎站平台挡墙高度通常在10m~16m之间,挡墙临空面要求是直立的,扶壁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挡墙是应用最多的一种形式;但在其使用周期时间较短和施工季节有要求的情况,钢结构形式是一种选择,设计采用钢结构时宜考虑其与设备联合考虑并能重复利用的方案。
砌体结构在实际工程中采用的型式除毛石砌筑挡墙外,还可采用重力式箱笼结构挡墙。
岩体加固复合体结构可选用锚索结构支护体系;土体处理结构可选用加劲土结构、桩基结构,桩基结构宜采用群桩体系。
11.1.7 露天矿破碎站汽车卸料平面卸车台位处的地面做法应根据运输车辆型号选择,载重量大的运输车辆卸车台位处宜设置卸料平台,卸料平台的结构根据车辆型号、使用要求、破碎站填土施工质量及原岩条件选择,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车挡应设置在卸料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