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构造要求
3.5.1 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宜采用砌体围护,钢结构厂房宜采用轻钢檩条轻质保温板材围护。
3.5.2 厂房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应根据建筑体型、地基条件、荷载差异和地震烈度综合确定。在抗震设防区伸缩缝与沉降缝的宽度应满足防震缝的要求。当防震缝不作为沉降缝时,防震缝应在地面以上沿全高设置,基础可不断开。
3.5.3 楼板上预留的孔洞短边尺寸(或直径)大于300mm,且孔洞周边有集中荷载或孔洞宽度(或直径)大于1000mm时,应在孔洞边加设边梁。
3.5.4 振动设备较集中的楼面,楼板跨度不宜大于2.0m,厚度宜采用板跨度的1/18~1/15,且不宜小于120mm。
3.5.5 当楼板上设置小型设备基础时,设备基础宜与楼板同时浇筑。当设备振动较大时,设备基础与楼板之间应配置连接钢筋。
3.5.6 当混凝土横梁埋入煤堆时,混凝土横梁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端节点处宜采用上下加腋,加腋长度不宜小于300mm,与水平面夹角可为30°~45°,并应设置斜向附加钢筋;
2 斜向钢筋不应少于上下各4根,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伸过腋角的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的锚固长度;
3 梁内钢筋应符合弯剪扭构件配筋构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