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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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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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将带电【部,分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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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仅:用,油漆、清漆、喷漆及!。类似物不能》作为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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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采用遮栏或外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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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2×级的防护】能防止?直径大于12—.5m?m的:。。球形物体《进入防护壳内;【能防止手指触及壳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IP××B级—能防止手指》或长度小于等于8】0mm的类》似物:触及:壳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
5.!1.3 容易接近!的遮:栏或:外护:物的顶部容易掉【进异物如短》段金属线《、垃圾块《。及小金?。属零:件,。等故防护等级要【求较高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D级或IP4】×级的防护能—防止直径《(厚度)大于—1mm的固体物进】入防护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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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所谓可靠地固定是指!防护物?。不能随便移动或被无!。意识地?。碰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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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使保护物—起,到可靠的保》护作用加《强可靠性《。;具体采用哪—一种:措,施较合适则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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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B—级能防止手指或【长度小于等于80】mm的?。类似物触及壳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所—以规定网《。状遮护物与裸—带电体?净,距不:应小于100m【m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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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采用阻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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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阻挡物的设置!与制作要求没有【遮护物?那样严格《一般是?作为简易的》防护:。措施但?也,应起到防直接—电击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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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阻:。挡物是指栏杆—、网状?屏障等?它能防止《人,无,意识的触及》裸带电?体但不能防止故【意绕过阻《挡物而有意识地【。触及裸带电》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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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3.】2.11条的—修改条文将阻挡物】与裸导体水平—净距改为1.2【5m与伸臂》范围的要求吻合为】防止人的身》体前倾后《伸臂触电《将阻挡物高度—定为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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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置于伸臂!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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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 【 如果两《个不同电位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间隔不?超过2.5m则被认!为是可同时触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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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伸臂范】围值是指无其他辅】助,物(如工《具或梯子)的赤【手直接接触范围【
!。 》。人在工作时有—时手:中,握有导电《的金属工具因此【当计算此种情况的伸!臂范围时应加入【手持工具《。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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