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54-2011 建标库

4  配电设备的布置

4.1  一般规定

4.1.1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周围环境干燥和无剧烈振动的场所,并宜留有发展余地。

4.1.2配电设备的布置应遵循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等原则,并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

4.1.3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他的管道通过。室内水、汽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应做等电位联结。配电屏上、下方及电缆沟内不应敷设水、汽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