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2 】 导体的选择 】 《 3?.2.1《 ,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 3.2.【2, , 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  》  :     》2,。  导体应满—足线路保护的—要求; !。    《    3  【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 》       【 4:  :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启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 ,   ?  :   5《  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体!最小截面应根据敷】设方式、绝》缘子支持点间距【和导:体材料按表3—.2.2 的规定】确定 》 , :表3:.2.2 固定敷】设的导体最小截面 ! !。  ?。。。    《 ,。  6 《 用于?负荷长期稳》定,的电缆经技》术经济比《较确认合理时可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体》截面: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3,.2:.,3,。  导体的》负荷电流在正常持】续运:行,中产生?的温度?不应使绝缘的温【度超过表3.2.】3的规?定, :。 , ?表3.2.3— 各类绝缘最高运】行温度(℃) 】 【 3.2—.4 ?。 绝缘导体和无铠】。。装电缆的载流量【。以及载流量的校正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23节布线系统载流!量G:B,/T 16895】.15 的有关规定!。确定铠装电缆的载】流,量以及载流量的【校正: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确定 】 3.2.5 !绝缘导体或电—缆敷设处的环境温】度应:按表3.《2.5? 的规定《确定 ? 《。。 表3.2.5 绝!。缘导体或电缆—敷设处的《环境温度 — 】 注* 数—量较多的电》缆工作温度大于7】0℃的?。。电缆敷设于未装机】械通:风的隧道《、,电气竖井时应计入】对环:境温升的《。影响不能直接—采取仅加5℃ 【 , 3》.,2,.6 当电缆沿【敷设路径中各场【所的散热条件不相】同时电缆《的散热条件》应按最不利》的场所确定 【 , 3.2.7】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线路中《。性导体的截》面应与相导体的截面!相同 【    《     1  单!相两线制线路—;   !。      2  !铜,相导体截面》小,。。于等于?16:mm2或铝相导体截!面,小于:等于25《。mm2的三相四线】制线路 【 3.《2.8  符合【下列条件《的线路?中性导体截面可【小于相?导体:截面  ! ,      1【  铜?相导体截《面大于16mm【。2或铝相导体—截面大于25—mm2; 》 :     【    2  【铜中性导体截面【大于等于16mm】2或铝中《性导体截面》大于等于25m【m2; 【     —  :。  3?。  在正常工作时包!括谐波电流在—内,的中性?导体预期最大—电流小于《等于中?性导:体的允许载流—量; 【  :    《   ?4  中性导—体已进行了》过电流保护 — , : 3.《2.9 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存在谐波电流时计算!中性导体的》电流应?计入谐波电流的效应!当中性导体》。电流大于相导体【电流时电缆相导体截!面应按中性导体电】流选择当三相平【衡系统中存在—谐波电?流4芯或5芯电【缆内中性导》体与相导体材料【。相同:和截:。面,。相等时电缆》载流量?。的降低系数应按表】3,.,2.9 《。的规定确定 — 表—3.2.9 电【缆载流量的降—低系数 》 : 【 3.?2.10《 在配电线路中【固定:敷设的铜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0mm—2铝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 3:.,2,.11 《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按预期出现的最高】电压进?行绝缘 !3.:2,.12 当从电气系!统的某一点起由【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改变为单独!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应》分别设?。置单独的端子或母线!; 【   ? ,    2》  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首先接到【为保护导《。体设置?的端:子或母?线上; 《    】 ,    3》  中性导体不【应连接到电》气系统的任》何其他的接地部【分 》 3.2》.13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 】 3.?2.14 》保护导体截面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应能?满足:电气系统间接接【触防护自动》切断电源《的条件且能》承受预?期的:故障电流《或短路电流; 】 ?         !2,  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式!(3.2.14【)的要?求或按表《3.:2.14的规定确】定,。 》 (3.2》.14?) 式中! :    【  :   S保》。护导体的截面—积(:mm2);》 《 :        】I,。通过保护电器的预期!故,障电流或短路电【流[ 交流方均根值!。(A)]《; ? 《  :      —t保:护电器?自动切断电流的动作!时间(s); !。      】  : k系数按本规【范,公式:(A.0.》1)计?算或按表A.—0.2~表A.0.!6确定 】 表3.2.14】 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m—m2) 》 , 【 注1 S相导体!截面:积; 《 : 2 k1—相导体的《。系数应按本》规,范表A.0.7的规!定确定; 》 3 k2!保,。护,。导体的系数应—按本:规范表A.0—.,2~表A.》0.6的规定确【定   !    《  3  》电缆外的保》护导体或不与相【导,体共:处于同一外护物【内的保护导体其【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有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2.5《mm2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 【。    《         !。 , , 2)?无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4,mm2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 : ?  :      — 4  当两个或】更多:个回路共用一个【。保护导体《时其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应根据【回路中最严重—的预期故《障,电,流或短路电流和动】作时间确《定截面积《并应符合公式—(3.?2.14)的要求;!。  【 ,        】      —。2,)对应于回路中【的最:大相导体截面积时】应按表3.2—.14 的规定确定! ?   》 ,  :   5  —永久:。性连接的《用电设备的保—。护导体预期电流【超过10《mA时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按下《。列条件之一确定 】 》        】      —  1)铜导体不应!小于10mm2【或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 》 :       【         ! 2)当保护导【体小于本《款第1项规定时【应为用电《。设备敷设第二根【。保护导体其截—面积不应小于第一根!保护导体的》截面积第二根保【护导:体应一直敷》设到截面积大于等】于1:。0mm2的铜保护导!体或16mm2【的,铝,保护导体处》并,应为用电设备的第二!根保护导体设—。置单独的接线端子;!。 —        】      —  3)当铜—保护导体《与铜相导《体,在一根多芯电缆【中时:电缆中?所有:铜导体?截面积的总和不应小!于10m《m2; 】 ,  :       【     》。 , 4)当保》护导体安装在金【属导管内并》与金属导管并接【。时应采用截面—积大于?等于2.5m—m2的铜导》。体 ? , 3.2—.15 《总等电位联结用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配?电线路的最大保【护导体截《。面积的1/2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应符合表《3,.2.15的规【定 【。表3.2.1—5 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的《最小值和最大值(】mm2) 】。 ,。 3.!2.1?6   辅助等电】位联结用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联结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联结导体—。其电导不应》小于接到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较小的保护】导体的?电导; !        】2  联结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的保护联结导体其】电导:不应小于相应保护】导体截?面积的1/2—的导:体所具有的电导; !     !    3  单】独敷设的保》护联结导体其截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2.14条】第3:款的规定 】 3.2.1【7 局部等电—位联:结用: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 保护联结导体的电!导,不应小于《局部场所内最大保】。护导体截面积1/2!。的导体所《具有的电导;— ?   》    《  2 《。 ,保,护联:结导体采《。用,。铜,导体时其截面积最大!值为25《mm2保护》联结导体为其他【金属:。。导体时其截面积【最大值应按》其与25mm2铜导!体的载?流量相同确》定; 】   ?    《 3  《单独敷设《的保护联结导体其】截,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2.—14条第3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