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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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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检—。验,类别
【
检验!类,别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判?废检验、周期性【检查:
》
B.2— 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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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带的【制造商应按》照生产批次对安【全带逐批进行—出厂检验《各测试项目、—测试样本《数,量、不合格分类【。、判定数组》见表B.1》
】
B.3!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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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 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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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当安:。全带中?零部件材《料、工?艺、结?构设计发生变—化时;?
— ? 当安全带设计、】配置:发生变?化时;
》
:
停产】超过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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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B!.3.2 型【。式检验应包含产品】所适用的第5—章全部项《目
?
B.—3.3 检验样品!由提:出检验的《。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从企?业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量应!满,足第5章所有要求】的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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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 ,判废检验
》
:
B.【4.1 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环境:、使用频次》等因素对在用的安】全,带是否需《。要,整体报废或》零部件是否需要更换!进行判废检验
【
《
B.4.2 【 产品整体报废或更!换零部?件的条件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信息进?行
?
:
B.4.3 】 整体报《废,的检验项目应至少包!含5.4及》第7章中相应—技术条款所规—定的内容《
—B.4.4 【更,换,零部件的检验—项目应参考相关零】部件:。标准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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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周期【性检查
【
B.5.1! 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环境、使用频次等!因素对在用的安全】带进:行,周期性检查
!
《。 ,。 注建议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1年
【
B.5.》2 安《全带的制造商有【义务提供周期性检】查所需的方案—、信息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检查要求】可参考附录C—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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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3【 , 安:全带的使用方应确保!实,施周期性检查—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有责》任对周?期性检查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参】考附录C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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