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B (资】。料性)检《验规则
》
《
B.1 】 检验?类别
》
》 检验类别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判废检验!、周期性《检查
!
B.2 出厂检!验
:
?。
?
》安全:带的制造《商应按照《生产:批次对安全带逐批进!。行出厂检验》各测试?项目、测试样本数量!、不合?格分类、判定数组见!表B.1
!
【
B.3 型】式检验
—
B—.3.1 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当,安全:带,。中零部件材料—、工艺、结构设【计发生变化时;
】
《
当—安,全带设计、》配置发?生变:化时;
! 停产—超,。过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
: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 ,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B.3!.2 型式检验应!包含:。产品所适用》的第5?章全部项目
—
B.3.!3 检验样品由提!。。出,检验:的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从企业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量应满足第5章【。所有要求的》。测试
?
:
《
B.4 判废检!验
:
?
B.—4.1 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环境!。、,使用频次《等因:素对在用的安—。全带是?否需要整体报废或】。零部件?是,否需要更换进行【判废检?验,。
B.4!.2 产品—整体报废或更—。换零部?件的条件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信息进行
】
B.4.3【 整体报废的检】验项目应至》。少包含5.》4及第7章中—相,应技术?条款:所,规,。。定的内容
】
B?.4.4 更【换零部件的》检验项目应》参考相关零部件标】准进行规定
—
—
B.5《 :周期性检查
!
,
B《.5.1 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环境、使用—频次等因素》对在用的《。安全带进行》周期:性检查
—
?。。 注建议【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1年!
B.5!.2 安全带的】制造商有义务—提供:。周期性检查所需的方!案,、信息?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检查要求《可参考附录C中【。的规定
】
,B.5?.3 安》全带的使用》方应确保实施周期】性,检查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有责任对周【期性检查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参考【。附录C中《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