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全疏散与避!。难逃: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 :2. 常《用疏散通道、—货物运送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疏散门采【用常开式防火门时】应当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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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门上应当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闭门器、《顺序器?应当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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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商业】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等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门口!内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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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疏散门、疏散!通道及其尽端墙面】上不得有镜面反光类!。材料遮挡、误导人员!视线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行》动的装饰《物,疏散通道上空—不得悬挂可能遮挡】。人员视?线的物体及其他可】燃,物疏散?通道侧墙和顶—部,。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凸出装饰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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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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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应当保持完好—、有效各类》场所疏散照》明照度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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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业厅、—展览厅等面》积较大场所》内的:疏散指示标志应【当,。保证其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上任:何,。位,置均:能看见、了解所【处,楼层:;,
—。 《3. ?疏散楼?梯通至屋面时应当】在每层楼梯间内设】。有“可通至屋面”的!明,显标识宜在》屋面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
4.【建筑内应当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采用】可变换?方向的疏散指—。示标志
【。
第二十五—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疏散和避难逃—生管:理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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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楼层的!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不得安装《。栅栏人?员导流分隔》区应当有在火灾【时自动?开启的门或可易于打!开的栏杆《;
》
: ? 3. 各楼—层疏散楼梯入口处、!电影院售《票厅、?宾馆客?房的明显位置应【当设置本层的—楼层显?示、:安全:疏散指示图电影院】放映厅?和展厅门口应当设置!厅平面?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图?上应当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 4《. :除休息座椅外有【顶棚的步行街上【、中庭内、自动扶】梯下方严禁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严禁堆放可燃【物;
】 5. 【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活【动时应当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当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
6.【 主要出入》口、人员易聚集的部!位应当安装客流监控!设备除公共娱乐场所!、营业厅和展览厅外!各,使用场所应当设置允!许容纳使《用人数的标识;
!。
7!. 建筑内各经营主!体营业时《间不一致时》应,当采取确保》各,场所人员安》全疏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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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并应】当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之一或其】他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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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其报警延】迟时间?。。不应超过15—秒;
! 2. —设,置能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的电磁【。门锁装置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
《 :。 :3.: 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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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营业厅内的柜【台和货架应当合理布!置疏散通道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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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营业厅?内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通安?。全出口;
!
2. 】。柜,台和货架《。不得占用《疏散通道的设计疏散!宽度或阻挡疏散路】线,;
》
: ? 3. 《疏散通?。道的地面上》应当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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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营业厅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37》.5米且行走距离】不得超过45米;】
》
? , 5. 营》业厅的安全疏散【路,线不:得穿越仓储》、办公等功能—用,房
第二!十八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各防—火分区或楼层应当】设,置疏散引导箱配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瓶装水、毛【巾、哨子、发光指】挥棒、疏散用—手电筒等疏散引导】用品明?确各防火分》区或楼层《区域:的疏散引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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