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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全疏!散与避难逃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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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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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 2. —常用疏散《通道、?货物:运送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疏散门采用!。常开式防火门时【。应当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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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门上:应当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闭门器、顺序器应!当,完好有效《;
【 4. 商】业,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等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门口内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台阶;—
! 5. 疏散门【、疏散?通道及其《尽端墙面上》不得有镜《面反光类材料遮挡、!误导:人员:视线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行动的装—饰物疏散通道—上空不?得悬挂?可能遮挡人员视线的!物体及其他可燃【。。物疏散通道侧—墙和顶?部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凸出《装饰物
!第二十四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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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应当:。保持完好、有效各】类场:所疏散?照明照?度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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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业厅、展览厅!。等面积较大场所内】的疏:散指示标志》应当保?证,其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上任何位置均能看!见、:。了解所处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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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疏】散,楼梯通至屋面时【应当在每层楼—梯间内设《有“可通至》屋,面”的明显》标识:宜在屋面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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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建筑内应!。当,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采用可—变换:方向的?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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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疏散和避难逃生管】理,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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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层的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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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不得!安装栅栏人员导流分!隔,区应当有在》火灾时自动开启【的门:。或可易于打》开的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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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各楼层疏散楼—梯入口处、电影【院售票厅、宾—馆客房的明显位置】应当设置本层的楼层!显示:。、安全疏散指示图电!影院放映《厅,和展:厅门口应当》设置厅平面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图上应当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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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除休息》座椅:外有顶?棚的步?行街上、《中庭内、《自动扶?。梯下:方严禁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严禁堆放】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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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活动时应当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当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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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主要:出入口、人员易聚】集的部位应当—。安装客?流监控设备除公【共娱:乐场所、营业—厅和展览厅外各使】用场所应当设—置允许容《。纳使用人数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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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筑内各经营主体营业!时,间不一致时应—当采取确保各场【所人员安全疏—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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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并,应当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之一或其他等!效的方?法
! 1.《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其报警延迟—时,间不应超过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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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置能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的电磁门锁装置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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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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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营—业厅内的柜台—和货架应当合理【布置疏散通道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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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厅:内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通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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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柜【台和货架不得占【用疏散通道》的设计疏散宽度【。。或阻挡疏散路线【;
【 3. 疏散!通道的地《面上应当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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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营】业,厅,。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3》7.5?米且行走《。距离不得超过45】。米;
】 5. 营业!厅的安?全疏散路《线不:得穿越仓储》、办公等功能用房】
第【二十:八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各—防火:分区或楼层应当设置!疏散引导箱配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瓶装水、毛》。巾、哨子、发光指】挥棒、疏散》用手电?筒等:疏散引导用品明确各!防火分区或楼层区域!的疏散?引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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