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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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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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条规定避难场【所总体设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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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区—设计是为了》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确定城市级》应急:功能:划定责任区范围复核!确定避难容》量确定避《难场所的应急—功能规模并进行避】难场:所外部应《急保:障,基础设?。施与避难场》所之间?以及多个专项避【难场所之间的连【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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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布局设计重》点是避难场所—的总体布局》进行功能分区明确】各分区技术指标【提出设计目标确定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规—模、:走向确定《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 应急功能设】计重点?是确定应急功能的实!施方式?和防灾保障要—求细化各功能—。区和各?类工程?设施的设防》标准确定工程设【施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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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避】。难场所应急功—能的确定需要—明确城市级、责任区!级和场所级》的要求与城乡—规,划、防灾规划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协:调,一致并根据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明确重要工程设【施的防?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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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本条规!。定了避难场所设计时!综合:防灾评估的内容和】要求避难场所设【计需要明确应对的灾!害类型和可能遭遇的!风险需要调》查避难场《所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植物和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或地下管线等工【程设施对《避难场?所的自然条件和【工程设施作出—防灾安全评》价根据避难功能利用!要求提出处理意见】避难场所设计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城市绿化条—。例对文物和古树【名木予以《保护
! , 避难场所设计时!需要考虑其内部和】周边建(构)筑物】倒塌或破坏影响划】。定安全区设》置,警告标志本条—第3款第《3,项规定所指》的建筑物《是指避难场所内的非!避难使用《建筑或避难场所周边!的建筑而不是避难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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