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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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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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条规定避难》场所总体设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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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区设计是为了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确,定城市级应急—功能划定责任区【范围:复核确定避》难容量确定避难场】所的应急功能规模】并进行避难场所外部!应急保障基础设【施,与避难场所之—间,以及多个专项避难】场所之间《的连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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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布局设计—重点是避《难场所?的总体布局》进行功能分》区明确各《分区技术指》标,提出设计《目标确定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规模、!走向确定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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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急,。。功能设计重点是【确定应急功能的实】施方式和防灾—保障要?求细化各功能区和各!类工程设《。施的设防标准确定工!程设施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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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避难场所应急】功能的确《定需要明确城—市级、责任区级【和场所级的要求【与城乡规划》、防:灾,。规,。划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协调:一致并根据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明确重要工程设【施的防灾要求—
5.1!.3 《本条规定了避难场】所设计时综合防灾评!估的内容和要求避】难场所设计需—要明确应对的灾【害类:型和可能遭遇—的风险需要调查避难!场所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植!物和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或地下管线等工】程设施对避难—场所的自然条件【。和工程设施》作出防灾《安全评价根据避难】功能利用要求提出处!理意见避难场所设】计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城市绿化条【例对文物和古树【名木: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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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避难场所设计时【需要考虑其内部和】周,边,建(构)筑物倒塌或!破坏影响划》。定安全区设置警告标!志本条第3》款第3项规定所指】的建:筑物是指避难场【所内的非避难使用】建,。筑或避难场所—周边:的建筑而不》是,避难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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