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 避难【场所应急启用转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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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 :避难:场所设计确定各类设!。施,的建设类型和设【备物资的利》用方:式时应对避难—场所的使《用风:险及应急设施—。的紧急转《换和紧急引入条件进!行应:急启用转换评估制定!建设时?序及应?急,启用转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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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 避》难场所应急》启用转?换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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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按本规【范5.1.3—条要求进行》。使用风险《评,估划定?危险区域《确定:应急设施的可能危害!因素
?。
》 ? 2 按》照低:于、:相当于和高于设定】防,御标准三类情况评】估承担避难》。。功,能的现有《建(构)筑物—的可能破《坏情况制定建设【标准和启用条件确】定应紧?急恢复的内容、要求!以及:需紧急引《入的配套设施—、设备与物》资
! 3 》确定消?防设施、应》。急交通、应》急供水、应急物资】、,应急:医疗卫生《救护、避难警告标】。志及:安全出口等安全【。设,施和基本生活—设施的建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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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确定宿住、—管理应?急功能区需紧—急引入的应急设【施、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以》及紧急引入的—时序、要求与合理布!局
C.!0,.3 避》难场所内建(构)】筑物根据易损性评】估情况其危》险区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按照—遭受相当于或高于所!在地区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基》本完好、轻微—破,。坏和中等破坏的【建,(构)?筑物可?。按防止坠《落物安全距离划定】影响范?围其:他建(构)筑—物应按可能倒塌【划定影?。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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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按照遭受《低于:所在:地区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基本完好【、轻微破坏的建(构!)筑物可按防止【坠,。落物安全距》离划定影响》范围其他建(构)】筑物应按可能倒【塌划定影响》范围;
【
》 3 《。当建:(构)筑《物按:可能倒塌影响—范围划定危险区【域,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对于》整体倾斜、底层【薄弱破坏等可能倾】覆倒:塌的建筑物应按建筑!。物高度加防止—坠落物安全距离划定!可能倒塌影响范围】。;
《
《 》2)对于可能垮【塌的建筑物可按【本规范第5》.3.?7条确定《影响范围;
【
— 4 建(【构)筑物按可—能倒塌?影响范围评估应符合!。。本规范5.3—.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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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危险区域应按影响!范围加1《m划定?
C.】0.4 》可列入紧急转换类】型、紧急引入类【型的建(构》)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根据建(构)筑!物受损评估情况按】下述规定确定其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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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遭受相当—。于或高?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宜仅《限于基本完好和轻】微破坏?状态情形列为适宜】;对:于轻微或中等破坏】的且不存《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列!举,的不规则类型—的建:(构)筑物其损坏部!位和程度对应急指】挥、宿住等影响轻】微可及时修复—的情:形亦可列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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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遭受低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宜仅限于基本】完好状态、按—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设—防且不存《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列举的不》规则类型的建(构】)筑物可列为适【宜;
】 2 【。应评估可避难—利,用的建筑面积及配】套设:施可能完好情—况并应?根,据本规?范第3.1.1【1条和第7.2节的!要求评估可容—。纳避难规《模核定避难宿—住面积和配套设施的!使用面积;
【
》 3《。 应确《定消:防设施、危》险区划定及》警告标志等基本安全!设施和安《全出口、应急—交通:、应急?供水及应急物—资供:应等基本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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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应进行避《难宿住及配套用房的!布局和房间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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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确定应急】管理、宿住》、医:疗卫:生救护、《物资供应《等功能?需紧急修复和引入】的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确》定紧急引入和启用的!内容、时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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