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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避《难场:所应:急,启用转?换评估
!
C.0》.1 避难—场所设计确》定,各类:设施的建《设类型和设》备物资的利用方式】时应对避难场所的使!用风险及应急—设施的紧急转—换和紧急《引入条件进行应急启!用转换评估制定建设!时序:及应急启用转—换方案
】
C:.0.2 —避难场所《应急启?用转换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
【 1 按—本规范5《.1.?3条要?求,进行使用风险评估划!定危险区《域确定应《急设施的可》能危:害因素
《
!2 按照低—于、:。相当:于和高于设定—防御标准三类情况评!估,承担避难功能的现有!建(:构)筑物的可—能,破坏情况《制定建设标准和【启用条件《。确定应紧急》恢复的内容、要求以!及需紧急引》入的配套设施—、设备与《物资
?
《
》3 确定消防设施!、,应急交通《、应急供水、应【急物资、应急医【疗,。卫生救?护、避难警告—标志及安全出口【等安全设施和基【本生:活设施的建设类型
!
— : 4 确定宿【住、管理应急功能区!。需紧急?引入的应《。急设施?、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以及紧急引—入的时序、要求【与合理布局
】
C.0.3】 避难场》。所内建(构》。)筑物根据易—损,性评估情况其—。危,险,区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按照遭受—。相,。当于或高于所在地区!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基本完好、轻微【破坏和?。中等破坏的建(构)!筑物可按防》止坠落物安全—距离:划定影响范围其他】建(构)筑物应按可!能倒塌划定影响范】围;
?
《
?。 2 按照【遭,。受低:于所在地区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基本完好、—轻微破坏的》建,(构)筑物可按【防止坠落物安全距】离划:定影响范围其—他建(构)筑—物应按可能倒塌划】定影响范围;
!
3】 , 当建(构)筑【物按可能倒塌影【响范围划定危—险区:域,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对于整《体倾斜、底层薄弱】破坏等可能倾覆倒塌!的建筑物《应按建筑物高度加】防止坠落物安全距】。离划定可能倒塌影】响范围?;
》
?。 2)【对于可能《垮塌的建筑物可【按本规范第5.【3.7条确定影【响范围;
!
: ?。4 ?建(构)筑》物按:可能:。倒塌影响范》围评估应符合本规】范,5.:3.:7条:的规定;《
! ,5 ?危险区域应按影响】范围加1《m划定?
C【.0.4 —。可列入紧急转—换类:型、紧急引入类【型的建(构)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根!。据建(构)筑物受损!评估情况按下—。述规:定确定其适宜性【
,
】 ?1,)按遭受相当—于,或高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宜:仅限于基《本完好和轻微破坏状!态情形?列为适宜;》对于轻微或》中等破坏的且不【存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列举的不》。规则类?型的建(《构)筑物其损坏【部位和程度对—应急:指,挥、宿住等》影响轻?微,可,。及时修?复的情形亦》可列为?适宜;
《
?
》 2)按遭受】低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灾害影响评估时宜仅!限于基本完好状态、!按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设防且不存》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列举的》不规则类型的建【。(构)筑物可—列为适宜;
】
《 , 2 应评估可!。避难利?用,的建:筑面积及配套设施】可能完好情况并应根!。据,本规:范第3.1.—11:条和第7《.2节的要求评【估可容?纳避难规模核定【避难宿住《面积和配《套设施?的使:用面积;
!
3— 应?确定消防设施、【危险区划定及警告】标志:等基本安全设施【和安全出口、应【急交通、应急供【水及:应急物资供应等【基本生活《。设施;
【
4【 , 应进行避难宿住及!配套用房的布局【和房间设置;—
》
? :5 ?应确定应急管理、宿!住、医疗卫生救护、!物资供应等功能需紧!急修复和《引入的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辅助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确定—紧急引入和启—用的内?。。容、:时序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