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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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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避难场!所及:疏散通?道应有明显的标【识其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及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中的规定
】
8.3】.2 应》急避难标《识应根据人员—的疏:散路线?设置并应指向安全】区,域
【8.3.3 避难!场所应建立完整的、!明,显的、适于辨认【和宜:于引导的避难—标识: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避,难场所主《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应设置场所功能综!合演示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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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危险建!筑潜在倒塌影响区古!树、名木《、文物和《重要:。。建筑的保护》范围灾?害潜在危险区及【。。。其他可能影响—受灾人员安全的地】段应设置《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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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避难场所!标识系统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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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道路交叉口处应【设置避难《场所区域《位置指示《。牌并应指明避难场】所的:位置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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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场所功能综【合演示标识牌应标明!避难场所《内部各类设施—位置和行走》路,线说明避难》场所使用规则及【注,意事项?、责任?区域的分布图、内】部功:能区划图和周边【居民:。疏散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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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各类设施入口处【。应设置场所》设,施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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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宿住区入【口处应设置说—明区内分区编—号及位置的》综合性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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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规模较》大场所内通道交叉】口或路边应设置引导!内部交通的引导性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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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 避难场【所标识的图形符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各类标《识设:施宜经久耐用图案】、,文字和色彩简—洁,、牢固、醒目并应便!于夜间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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