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 建筑设《计
《
》7.2.《1 避难建筑应结!合建筑的平时—功能、现状条件根】据避难人数对避难宿!住、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医务室、集》中供水处、食品供应!处、更衣《间、垃?圾收集处《和,管理服务站》等设施的位置与规模!进行设计
】
7.2.—2 ?。当避难?房间内设计避—难宿住人《数超过50人时【宜,分区且区内每人【睡眠宽度不》。宜小于?0.55m》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5m
《
7.2【.3: 避难《宿住房间室内地面应!满足防水、防潮、防!虫等要求
【
7.2—.4 ? 当避?难,建筑室外台阶踏步总!高度超过0》.7:0m:且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室:内,楼,梯应设?防护:设施楼梯踏步应【防滑
》
7.2.5】 避难建筑—室外:坡道坡度应满足无障!碍,坡道要求《。
《。。
7.2.6 !避难建?筑的:出入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易于从内部打开【防火安全出口—数量、宽《度和总宽度应根据避!难人数?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防火安全出口【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10m;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
【
2 ! 避难建筑》通往:周边场地防火疏散】的安全出口的—总净宽度和疏散【通道的?总净宽度《按所有使《用人员计算不应小】于每百?人0.6《5m:。。
—7.2.7 —。 避难?建筑的配套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设置【管理室?并宜设置在》主要出入口处;
】
—。 2 宜设】置公共活动室且总建!。。筑面积不宜》小于2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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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设置?应急医疗卫生救护】服务设施且应急医疗!卫生所建筑面积【不,宜小于40m2;
!
》 《4 宜分》层,。设,置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分发用房》其用房面积均不【宜,小于4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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