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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建筑?设计
【。
7《.2.1 避难】建,筑应结?合建筑的平时功能】。、现:状条:件根据避难人数对避!难宿住、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医务室?、集中供水处、食】品,供应处、更衣—间、垃圾收集处和管!。理服务站等设施【的位置与规模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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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2》 , ,当避:。。难房:间,内设计避难宿住【人,数,超过50人时宜【。分区且区内》每人睡眠宽度不【。。宜小于0.55m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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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避》难宿住房间》室内地面应满—。足防水、防潮、防】虫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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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当避难建【。筑室外台阶踏步【总高度超过0—.7:0m且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室,内楼:梯应设防护设—施楼梯踏步应防滑】
7.2!.5 避难建筑室!外,坡,。道,坡度:应满足无障碍坡道要!求
【7.2.6 避难!建筑的出入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易于从内部打开防】火安全出《口数量、宽度—和总宽度《应根据避难人数【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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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防火【安,。全出口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10?m;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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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避难建筑通往】。周边场地防火疏散】的安全?出口的总净宽度和疏!散,通道的总净》宽度:按所有使用人员计算!不应小于每百人【0.6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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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 避难建筑的配【套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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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设】置管:理室并宜设置在【主要出入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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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宜设置公共活【动室且?总建筑面《积不:宜小于2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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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设置应急医疗】卫生救护《服务设施且》应急:医疗:卫生所建筑面—积不宜?小于4?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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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宜分?。层设:置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分发用房其【用房面积均不宜小】于4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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