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避难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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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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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避难建筑的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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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避难建筑应!避开发震断裂—且避让距离不—应小于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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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避难!建筑:场地存在液化土层地!基时应采取处—理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小于0》.10g的地—区应按7度(0.】10g)要求进行】液化判别并采取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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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度!(0:.10g)、7【度,(,0,。.,15g?)、8度《。。。(0.?20g)《、8度(《。0.30《g)地区应分别按7!度(0.15—g,)、8?度,(0.20g—)、8度(》。0.30《g,)、9?度进行液化判别并】。采取:处理措?施,;9度?地区:应按:9,度进行液化判别【并采取全《部消除液《化沉陷处理措施
】
— 3 不应将!未经处理《的液化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所采取的地基【液化沉陷处》理措施应使》处理后的地基—液化指?数不大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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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避—难建筑周边场地应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疏散出入口》出入口处《应设置与避难人数】相应的集散空间【并符合本规范5.】4.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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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避!难建筑不应受其【他建筑物《的,倒塌或?破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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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除防洪避难建—筑外其?他避难建筑宜为单层!建筑采用多层避难】。建筑时避《难人员宿住功能【不应设在三层—以上的楼层
】
7.1.【。3, 当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应急物资储备【分发等设《。。施设置在避》难建筑外时相—互之间的连接通道】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不应低于】Ⅱ级:
7.】1.4 避难建】。筑应进行防》火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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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避!难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避难建筑应至少设2!个安:全,。疏散:出,口;多层避难—建筑应至少设—2个安?全疏散楼梯》
》
7.1.》6, , ,。避难建筑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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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避!难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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