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1.1 一般要求
出厂检验可分为逐台检验和抽样检验,逐台检验是生产全过程中对产品的检验;抽样检验是产品进入成品库前或交货时进行的检验。
8.1.2 逐台检验
检验项目按表12执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8.1.3 抽样检验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抽样方案按GB/T 2828.1进行,也可由制造商自行确定;
b) 检验项目按表12执行;
c)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8.2 型式检验
8.2.1 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定型;
b) 投入批量生产之前或转厂生产;
c) 正式生产后,产品在材料、工艺、结构等方面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8.2.2 检验项目
按表12执行。
8.2.3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8.3 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见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