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而词采》用“严?禁”;?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