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 试验报告与结果处理
C.3.1 试验完成后应按试验所依据的标准编写试验报告。报告应按试验方案的内容编写,当试验过程中试验方案有调整时,应说明原因。试验报告应给出明确的试验过程、结果和结论,当试验结果与预分析的结果相差过大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增做补充试验。
C.3.2 当将试验结果用于实际设计时,应分析试件与实际构件质量控制水平、构件尺寸效应等可能存在的各种差别,试验结果应仅用于与试验相同的受力情况和环境条件。
C.3.3 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作用设计值应根据试验确定的作用标准值乘以作用分项系数确定;材料性能或抗力的设计值可根据试验确定的标准值除以材料性能分项系数或抗力分项系数确定,必要时要乘以转换系数,也可根据试验结果直接确定。
C.3.4 转换系数应通过试验并结合理论分析确定,理论分析应包括尺寸效应、时间效应、边界条件、影响材料性能的环境条件、工艺条件等影响因素。
C.3.5 根据试验确定标准值时,应分析试验结果的统计不确定性。对于材料性能或结构抗力,当变量服从正态分布或对数正态分布时,标准值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 当变量服从正态分布时,试验数据的平均值、标准差及变量的标准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Xk(n)=mX-k(n)sΧ (C.3.5-3)
式中:mX——试验数据的平均值;
n——试验数据的数量(样本容量);
χi——第i个试验结果;
sΧ——试验数据的标准差;
Xk(n)——变量的标准值;
k(n)——与样本容量有关的系数,可按表C.3.5取值。
表C.3.5 分位值为5%,置信度为75%时的k(n)值
2 当变量服从对数正态分布时,试验数据对数的平均值、标准差及变量的标准值按下式计算:
Xk(n)=exp(mlnX-k(n)slnX) (C.3.5-6)
式中:mlnX——试验数据对数的平均值;
χi——第i个试验结果;
n——试验数据的数量(样本容量);
slnX——试验数据对数的标准差;
Xk(n)——变量的标准值;
k(n)——与样本容量有关的系数,可按表C.3.5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