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73-2022 建标库

5  压力试验

5.0.2  为了防止安全阀部件损坏,本条规定应与系统脱离单独进行水压试验。

5.0.3  本条是对锅炉压力试验前检查压力表配置的规定,如用临时代用的压力表来做压力试验时,选用压力表的表盘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倍~3倍,依据经验最好选用2倍量程的压力表。临时代用的压力表也要经过校验合格。

    排水管道应装设在系统的最低处才能将系统内水排尽,放空阀应装设在系统的最高处才能将气体放尽。

5.0.4  锅炉本体的试验压力值,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管锅炉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GB/T16507.6-2013的有关规定制订。

5.0.5  规定水压试验用水的水温应高于周围露点温度,是为了防止锅炉表面堵露,但温度过高会引起汽化和过大的温差应力,因此规定水温不高于70℃。为防止用合金钢制造的受压元件在水压试验时发生脆性破裂,水压试验水温还应高于所用合金钢种的韧脆转变温度。

    其中“关闭就地水位计”是为了防止超压时损坏水位计。锅炉在试验压力下保持压力的时间按现行国家标准《水管锅炉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GB/T16507.8-2013的有关规定制订。试压泵停止加压后,稳压初期常有小量压降,故规定在试验压力保持期间,允许有压降,给出了允许压降值。锅炉的泄漏检查应在工作压力下进行,对胀口和锅炉的密封处不滴水珠,胀口处的水珠不滴、不淌,可不补胀。

5.0.7  本条规定在水压试验后应将水放尽。因方法较多,可以用压缩空气吹净,也可以加热,在此不规定具体方法,只规定在冰冻期应釆取防冻措施。

5.0.8  一般用运行介质进行压力试验。用水作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时,试压后应采取措施将水排尽。压力试验要求由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有机热载体炉》GB/T17410-2008的有关规定制订。

5.0.9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在水压试验后还应用气体进行气密性试验以检查其严密封性,气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升压速度、试验时间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有机热载体炉》GB/T17410-2008的有关规定制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