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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宿舍
【。
《
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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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宿:舍项目应具备居住、!盥洗、如《厕、晾晒、储藏【、管理等基本功能】。空间
3!。.1:.,。2 ?宿舍:附近应设置集—散场:地集散场《地应按0《。.,。2m:2/人设置
—
3—.1.?3 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周,围居室产生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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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宿舍中男女宿舍!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居室且无《障,碍,居室应与《无障碍?出,。入口以?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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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0,套居室以下的宿舍】项目至少应设置1】套无障碍居室;
!
2! 大于1》00套居室的宿【。舍项目每1》00套居室至少应】设置1套无》障,。。碍居室
!。3.1.5 【特大型宿舍项目的】客梯、生活》给水泵、《排水:泵应按不低》于级负荷供》电
【3.1.6 可】能发生地闪地区的宿!舍,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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