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宿】舍
】
:。。
3.1 一般】规定
!
3.1《。.1: 宿?舍项目应具备居【。住、盥洗、如厕、】晾晒、?储,藏、管理等基本功能!空间:
:
3.—1,.2 宿舍—附近应设《置,集散场地集散场地应!按0.2m2/【人设置
《。
3—.1.3 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周?围居室?产,生干扰
》
《3.1.4 【宿舍中男女宿舍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居室且无《障,碍居室应与》无障碍出入口以【。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100套居—室以下的宿舍项【。目至少应设》置1:套无障?碍,居,室;
?
《
2 大!于100套居室【的,宿舍项目每1—00:套居室?至少应设置1套【无障碍居室
【
3.1.】5 特大型宿【舍,项目的客《梯、生活给水—泵、排?水泵应按不低—于级负荷《供电
3!.1.?6 可能发生地】闪地区的宿舍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