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给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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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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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给》水厂出?水水:质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同》时应留有必》要,。的安全冗余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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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给水厂的设计!规模应满《足供:水范围设《。。计年限?内,最高日的综》合生活用水量、工】业企业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管网:漏损水量及》未预见用水量的要】求当上述部》分用水由非》常规水资源》供应:时,给水:厂的:设计规模应扣除这部!分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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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对给水》厂制水?生产中?。的主要设施、设备应!制定和?实施巡查维护—保养制度;对主要工!艺运行情况及其【运行中的动》态技术?参数应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点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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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给水厂】中直接?从事制水和水—质检验的人员—应定期?体检并应持健康【证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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