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水:。源和取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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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城市给水水!源的选择应以水【资源勘察评价结果】为依据保障足够的】取,水量并应确保水【。质可:靠严禁盲《目,开发
4!.0.2《 城市给水水【源地取水设施及【划定的?保护区应《配有相应《的水质安全保障【措施:
4.】0.3 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应建设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备用水源应能与!常用水源互》为备用、《切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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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取水工程的】设计取水量》应包括水厂最高【日供水量、处—理系统自用水量及原!水输水管(渠)漏】损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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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 当水源为地下水时!取水量不应超过【允许开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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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 当水源为地—表水时设计枯水流量!年保证率和设—计枯水位《保证率不应低于9】0%水源地》必须位于水》体功:能区划规定的取【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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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根据水》文、地形、地质、】施工、通《航等条件建设并应】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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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在高浊度江河、!入,海,感潮江河、湖—泊和水库取水时【。取水设施位置的选择!及采取的《。避,沙、避咸、除藻、】防冰措施《应保证?取水水质、水量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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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水库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应:与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相同并—。。应采:。用设计和校核两【级标准当岸上取水】泵房采用开》放式前池和吸水井(!进水池)时》井(池)顶高—程应按?江心式、岸边式取】水泵房的防》洪标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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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固定式取—水口上游至下—游适当地《。段应装设明显的标志!牌通:航河:道还:应在取水口》上装设警示灯和防】撞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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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1 !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及井群《。。设施范围内应进行】巡,。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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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 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或地?表水取水构筑物【上游1000m至下!游,100m范围内必须!进行:巡视管理有潮—汐,。的河道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扩大巡视【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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