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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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规模和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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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排水工程【相关专业规划应在】评,估系统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发展!趋势根据排》水,安全和水环》境目标?编制并定期更新【。;还应和《水资源、供水、水系!。、防洪等规划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以及城》镇竖向、道路交【通、园?。林绿地?、地下?。空间、管线综合【。。。。、防灾等《其他专业规划—相互衔接
!
2.1《.2 除干旱【地区:外新建地区的排【水体制应采》用分:流制
【
2.?1.3 《 既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实施可行性》。和工程效益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根据受?纳水体水《质目标和水环—。境容量?确定溢流污》。染控制目标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
,
2《.1.4 排水】。。。工,程应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
!
2.1.5 】 ,城镇雨水系统的【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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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坚持《绿蓝灰结合》和蓄排结合的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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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应结合城镇防【洪、周边生态安【全格局、城镇竖向】、蓝:绿空间和《用地布局《确定;
】
3 】应综合?考虑雨?水排水安全、—建设和运行成本【、径流污《。染控制和城镇水【生,态要求
【。。
2.1》.,6 城镇雨水系】统的建设规模应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和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要:求并应系统整—体校核
】
2.1.》7 : 城镇污《水系统的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结合的》原则;
《
】 2: 应结合城—镇,竖向、用地布—局和排?放口设置条件确定;!
— , , 3 应综【合考虑?污水再生利用、污水!输送效能、建设和】运行成?。。本、土?。地利用效《率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要求
!
2.1.8 】城镇污水系统的【建设:规模:。应满足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的收集和处》理要求旱《季设计流量应根据城!镇供:水量和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确《定地下水位》较,。高地区还《。应,考虑入?渗地下水量》等外来水量》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的基础上增加截】流,雨水量
【
2.1.9【 :乡村雨水系统—应结:合地势实现收集利用!或,就近排放并应—和区域防洪》相衔接
《
2.1】.,10 乡村污水】系统应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并应—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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