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
:
2《.1 规》模和布局
—
2【.1.1 排【水工程相关专业【规划应在《评估系统《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发展趋势《根据排水安全和水】环境目标编》制并定期更新;【还,应和:。水资源?、供水、水系、【防洪等?规划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以《及城镇?竖向、道路交—通、园林绿地、【地下空间、管线综合!、防灾等其》他专业规划相互衔】。接
2.!。1.2 除干旱】地,。区外新建地区—的,排水:体制:应采用分《流制:
《
:2,.1.3《 既?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实施可行性—和工程效益》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根据受【纳水体水《质目标和《水,环境容量确定—溢流污染控》制目标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
,
2.1.—4 排水工程应】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
】
,
2.1.5】 :城镇:雨水系统的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坚《持绿蓝?灰结合和蓄排结合的!原则;
—
【2 应结合城镇】防洪、?周边生态安全格【局、城镇《竖向、蓝绿》空间和用地布局确定!;
【 : 3 应—综合考虑雨水—排水安全、建—设和运行成本—。、径流?污染:控制和城镇水生态】要求
《
,
?。2.1.6》。。 城镇雨》水系统的建》设规模应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和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要求并【应系:统整:体,校核
—
2.1.7 】 城镇污水系统的】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结合的?原则;
! : 2 应—结合城镇竖向—、用:地布局和排放口【设置:条件:确定;
! 3 应综!。合考虑污水再生利用!、污:水输送效《能、建设《和运行成本、土【地利用效率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要求
!
2.1【.8 城镇污【水系:统的建设《规模应满足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的收集和处理!要求旱季《设计流量应根据【城镇:供水量和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确】定地:下水位较《高地区还应》考虑入渗地》。下水量等外来水量】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的】基础上增加截流雨】水量
?
?
,
2:.1.9 》 乡村雨水系统应结!合地势实现收集利】。用或就近排放—并应和区域防—洪相:。衔,接
2.!1,.1:0 乡村污水系统!应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并!应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和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