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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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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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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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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高】压固定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除进:。行电气?测量外不得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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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低压固定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当不:停,。电作业时《应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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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或潮—湿场所进行低压电】气设备检修或更换】时必:须断:开电源不得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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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得带电作业的—现场停电后》应,在操作现场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0.1.2 】建筑电气及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应建立!。资料管理制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运行维】护资料应包含建【筑电气及智能化系】统的原始《技术资料和》动态管理资料—;
【 2 【原始技术资料在【。该,建筑电气及智能化系!。统使用期间》应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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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动态:管理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应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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