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24-2022 建标库

8.8  防雷与接地

8.8.1  接闪器必须与防雷专设或专用引下线焊接或卡接器连接。

8.8.2  专设引下线与可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应大于0.1m。

8.8.3  防雷引下线、接地干线、接地装置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专设引下线之间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专设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  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线与接地装置应采用焊接连接,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接地干线与接地干线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3  当连接点埋设于地下、墙体内或楼板内时不应采用螺栓连接。

8.8.4  接地干线穿过墙体、基础、楼板等处时应采用金属导管保护。

8.8.5  接地体(线)采用搭接焊时,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扁钢不应小于其宽度的2倍,且应至少三面施焊;

    2  圆钢不应小于其直径的6倍,且应两面施焊;

    3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且应两面施焊;

    4  扁钢与钢管应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扁钢与角钢应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施焊。

8.8.6  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直接连接,不应串联连接。

8.8.7  金属电缆支架与保护导体应可靠连接。

8.8.8  严禁利用金属软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电线电缆金属护层作为保护导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