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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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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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应支持开放式系】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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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具】备系统自诊断和【故障部件自》。动隔离、自动唤醒】。、故障报警及自动监!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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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应具备—。参数:超限:报警和?执行保护动作的【功能并反馈其—动作信号《;
】 : 4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与!其他建筑智能—。。。化系统关联时应配置!与其他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通信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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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设有: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地下机动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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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当通风空《调系统采用电加热器!时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电加?热器与送《风机连锁、电加【热器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及报警【装置的监控功能并具!有对相应风机系统】延时运行后再停【机的监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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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 ,建筑能效监管—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功能不】应降低用能》系统:。与设备的技术—指,标
5.!2.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建立信息】数据库?并应具备根据—需要形成运行记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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