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电源及用房设计【
,
】
3:.1 ? 电源?。及用电?。负荷分级
】
,
,
3.《1.1 》民用建筑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
3.1!.,2 一级用电【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
【2 : 每个电源的—容量应满足全部【一级、特级用电负荷!的供电要求
—
:
3《.1:.3 特级用【电负荷应由3个【电源供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3个电】源应由满足一级负荷!要,求的两个电源和一】个应急电源组成;】
— ?。 ,2 ?应急电源的容量【应满:足同时?工作最大《特级用电负》荷的供?电要求;《
】 3 应—急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特级用电【负荷允许最短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 4 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应满足特级—用电:。负荷最长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
:
3—.1.4 应急】电源应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电《源组:成
》
《 , 1 ? 独立于正常工作电!源的由专用馈电线路!输送的城市电—网电源;《
:
》 2 独【立于正常工作电源】的发电机组;
【。
《
, 《。3 蓄电池组
】
3.1】.5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用电单位!应设置自备电—源
《
:
1 【 特级负荷的应【急电源?不能满足本规—范第3.1.—4,条第1?款的规定《;
》
? , 2 提供的】。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
】 3 两—个电源切换时间不能!满,足用电设《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要求
【
3.1.6 【 建筑高度》150?m及以上的建—筑应设置《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
3.1.7 【 用于应急供—电,的,发,电机组?应处于自启动状【态当城市电网—电源中?断时发?电机组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启动?
:
《3.1?。.8 与电网并网!的光伏?发电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并网保《护及隔离功能
!。
3.1.9 !。 光伏发电》。系统:在并网处应》设置并网控制装置并!应设置专用标识【和提示?性文字符号
【
?
,3.1.10 】人员可触及的—可导电的光伏—组件部位应》采取电击安全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