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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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拆】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
第—三条 ? 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一)《统筹规划、》标准引领、因地【制宜;?
— (?二)以?人为本、节能低碳】、健康宜居》;
— (三)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
【 ? 在建筑》全寿命期内应当在保!证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降低碳排放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将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情况列为》。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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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绿色—建,筑,活动:制订全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绿?色建筑地方技术规范!和标准
— ,。 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本辖?区绿色建筑活动
! :第五条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统计、地—方金融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 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
! 《。鼓励既有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达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一星?级既有?建筑实?施整体改造的应【当达: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一星】。级以:上
》第七条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建筑【碳统计、碳审—计、碳监测、—。碳公示等制度和【机制推?动实现建筑》领域碳中和
【 》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建立建】筑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成效评估体系!和奖惩办法》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及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 , ? 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责任!
【 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前款规!定的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第九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绿色建筑运!行使用?。主体责任保障建筑】。物绿色性能运行【良好
》 : 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应当确保!建筑物符合绿—色建:筑等级?的运:行要求
— 第十条 》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提升
第十一条】。 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近零碳排放试【验区的示《范建设通过规模【化应用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产《品和技?术降:低建筑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实现【碳排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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