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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电》气设备的防》水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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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在消防电梯道【内或轿厢《上部:的电气设备》如果其设置在距设有!层门的任一井道壁】1m的?范围内?。则应设计成能—防,。。滴水:和防淋水或》者其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为GB 4208!-2:008规定的IP】X,3(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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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设置在】消防:电梯底坑地面以上】1m以内《的所有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至少为IP—67插座和最低【的井道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底坑内最高允!许水位之上至—少0.50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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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应保护在井道外的】机器区间内和消防电!梯底坑内《。的设备以免因进水而!造,成,。。故障
】5.3.《4 建《筑,物,应具备适当的措施】确保在消防电—梯底坑?内的水?位,不会上?升到轿厢缓冲—器,被完全压缩时—的上表面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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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建筑物应具】有,符合GB 》50045-95】(2005年版)的!6.3.3》.,。11和?GB 50016-!200?6的7.4.10】的排:水设施防止底坑【内的水?面到达可能使—。消防电梯发生—故障: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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