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6465-2011 建标库

5.2  消防电梯基本要求

5.2.1  消防电梯的设计应符合GB7588-2003和GB21240-2007的要求,并应配备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

    注:在火灾情况下,消防员直接控制并使用消防电梯。

5.2.2  消防电梯应服务于建筑物的每一楼层。

5.2.3  消防电梯的轿厢尺寸和额定载重量宜优先从GB/T7025.1-2008中选择,其轿厢尺寸不应小于1350mm宽×1400mm深,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见0.3e)。

    轿厢的净入口宽度不应小于800mm。

    在有预定用途包括疏散的场合,为了运送担架、病床等,或者设计有两个出入口的消防电梯,其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1000kg,轿厢的最小尺寸应设计成GB/T7025.1-2008中所规定的1100mm宽×2100mm深,见0.3e)。

5.2.4  消防电梯从消防员入口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宜不超过60s,运行时间从消防电梯轿门关闭时开始计算,见0.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