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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生!活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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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生活》热水应优先》采用具有《稳定、可靠的—余热、废热以—及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热—源并考?虑,多种能源互补
【
》7.3.2 — 居住?建筑热水供应系统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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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使》用集中供《应热水要《求的住宅及公寓可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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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可采用【每栋建筑单设系统】不宜采?用,小区或多栋建—筑,共用系统;》。
】 3 普通【住宅:及日用水量》(,按60℃计)小于5!m3且用《水点分散的其他居住!。建筑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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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当单栋建筑—。设集中热水》供应时宜采用—定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
—
7《.,3,.3 《集中热水系统水加】热,设备机房《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没》有专用热源》站时水加热设备机房!与热源?站宜相邻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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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加热设《备机房?的,服务半?。径不应大于5—00m
】
7.3.4—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热水循环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热水配水点【保证出?。水温度不低》于45℃的》时间不应大于1【5s;
—
【2 ?应合理?布置循环管道减【少能耗;《
—。 3 【对使用水温要求【不高且不多》于,3个的非淋浴用水点!可不设?热水回?水管
《
7》.3:.5 水加热【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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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热效率高换热效】果好:;
】 2 》 生活热《水侧:阻力损失《小;
】 3》 出水《温度应根据》其贮热调节容—积大:小,分别:采用不同温》。级精度要求的自【动温度控制装置【;当采用汽-水换热!的水加热设备时应】在热媒管上增设【。切断气源的电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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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生活热水系】统应有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稳定—的措施
【
7.3》。.7 热水加【热、贮热设备、管道!、管:件及阀门等附件应】做保温保《温层:的计算和《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规定管件及》。附,件,的保温层《厚度应?与管道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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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宜对热水量、供热】量、供水温度、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及故障报警并宜采!用全自动控》制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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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热泵热水【机组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7.3.9规定】的数值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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