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给水《及,生活排水
》
《
7.》2.1 设—有城镇或《小区:给水:、中水供《水管网的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
7.2.2 【 给水系统》应结合市政条件【、,建筑高度、卫—生安全、用水系【统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理的加压供水方!式
【7.2.3》 当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不》足采用?加压供水时给水系】统分区及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各加压供水【分区宜分别设置【加压给水装置不宜采!用减压阀分》区;:
《
2 】 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
】
【 3 住宅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35MP!a;
】 《4 给《水系统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20MPa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
】
:
7.2.4 】生活给水系统—加压水泵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进【行选型并保证在设】。计,工况下水泵应运行在!高效区内水泵—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
7.《。2.5? 生活给》水,。加压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泵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中心《部位其服务半径【应符合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不宜大于50】0m;
! 2 【宜减少?水泵吸水水池(【箱)与用水点—的高差;
》
?
? 3 当设】。置低位水《池(:箱)时低位水池【(箱)宜设置于【地下一?。层及以上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
《。
7.2.6 !地面以上的》。生活污、废水排【水宜采用重力流【系统直接排至室【外管网
】。
7.2.》7 给排水系【统管道、管件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管:道和管?件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
】
《 2》 管件宜与管道相!同材质且宜与管道同!径;
】 , 3 管道与!管件: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卫生、严密!、防腐?、耐压、耐》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