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
4!.,1 规划与建【筑设计?
—
4.1.—1 建筑总平面的!规划:布局和单体》平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并减》少夏:季的:。太阳热辐射》宜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总体规划设计【应,充分利用水体和【绿化等自然》。资源进行综合的【节能设计
—
,
4.1.2】 居住建筑的朝向!宜为:南偏东30°至南偏!西15°《之间
》
4.1—.,3, , 居住建筑的间距应!能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4【。.1.4 —居住建筑外部空【间,布局及?。内部空间组织应有利!于实现良好的—自然通风《
》
4.1.5—。 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1.:5规定的限值当不符!合本条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
4.1!.6 居住—建筑应根据》现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3/》10:。92的要求合理【。。布置供暖《。空调设施的》位置
【
4.1.7 居!住建筑应根据现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 33!/1105的要【求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并应合理布置!和预留相关设施【、管线的安装空间】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进行一体化—设计
4!.1.8 》 ,居住建筑围》护结构及其》保温隔热系统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4.1.9》 居住空间—宜预留吊扇》或电扇?等加强空气流通【装置的安装》。。条件
4!.1.10 居】住建筑宜采用—。系统门窗;住宅【建筑二?。层及以上不应采【用玻璃幕墙
!
4.1.—11 《居,住,建筑:的遮阳设《施应安装牢》固且不应《影响所在《建,筑部位的《。。保温、?防水:。等性:能
【4.1?.1:2 ?地下:空,间宜设置采光天窗】、采光侧窗》、下沉广场(庭院】)、导光设施等【措施充?分利用自《然光
《
,
4《.1:.13 当住【。宅建筑?外墙:采用:砌体时?砌体:墙厚度不宜小于24!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