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