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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燃 气】
7!.3.1《 对于使用燃气的!住宅:建筑每套住》宅应至少设一个燃】气,双眼灶?和一:个燃气热水器—或预留安装位置及】条件
】7.3.《2 : 住:宅建筑?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供气能力》应满:足所:设置燃具《在正常工况下同时】。工,作的需要《。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安全!要求并应根》据住宅结构合理【。布置不应敷设—在卧室以及》电梯井、通风道【、排气?道、暖气沟的竖井】或沟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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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住,宅建筑?采用管道供》气,方,式时应按每套住宅分!。别进行计量燃气表的!设置应便于》使用、检修》和,保养并应满》足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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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设,置,燃具的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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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间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且不应与卧室、兼起!居的卧室等》直接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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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房—间的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应满足燃气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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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与燃具—贴邻:的墙体、地面、台面!等应为不燃材料【安装燃气热水器或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墙面或地面》应能承受《。其荷:载
【7.3.5 设置!燃具:的住宅应设置燃具】的排:烟及排气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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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能:将燃具产生的—。烟气全部《排至:室外;
!。 《2 排《气管装置应有防倒】烟措施多台燃具的共!用烟:道应有防串》烟措施;
】
3 !排气管装置不应【穿过卧室《。;
【 : 4 排烟口】应设在烟气容易扩】散的:室,外开放空间且—烟气不?应回流至住宅建【筑和:窜入相邻建筑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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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不应?有因破损、连—接不紧密《等导致?的漏: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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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燃气灶不应【与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共?用,排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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