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场 地
【。
《3.2.1》 住宅项目的场】地应保障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存在噪声污染【、光污染的》地段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应达到!居住:用地:声环境?和光环境质量的【要求;?
,
】 2 土壤存在】污染的地段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应—达,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
》
3【 场地设计—应满:。足应急疏散和外部灭!。火救援的有关—要求:
3【.2.2 居住街!坊内应设《集中绿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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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区?建设:项目集中绿地不应】少于0.《50m2/人;旧区!改建项目《集,中绿地不应少于0】.3:5m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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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m《;,
【 3 集【中,绿地中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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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住宅!建筑应配建附属道】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系统相?。互联:通并应满足急—救、消防及》运输车?辆的通行《。要求;?。
:。
2! , 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无障碍联通并【。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
!。
3 ! 步行路面》应采用防滑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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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住宅—项,目场地?的自然坡《度大于8《.0%时应》采用台地式布局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台地之间应【设护坡或《挡土墙等支挡—结构;
】
2 【 高度?大于:2.0m的护—坡或挡土墙的上缘与!高台地?上建筑物《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m其下!。缘与:低台地上建筑—物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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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住》宅项目场《地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径流的控制】和雨水的《资源化利用并应满】足防洪排涝的要【求场地地面排水设计!坡度不应小于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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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外墙》面至道路《边缘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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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住:宅项:目,室外公共区域夜【间,照明照度《值和:一般:显色指数不》应低于表3.2.7!规定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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